关于市级脱贫验收民政兜底保障工作问题反馈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
针对市级脱贫验收过程中,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反馈出的问题,东泉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反馈出的共性问题共计7条,分别为:
1.低保对象入户核查审核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有缺项、漏项、错项。收入核算不够准确,填写比较随意。审核审批表中有的没审批类别标准,有的没有审核审批时间。
2.低保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与低保标准,保障类别以及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的残疾等级,收入等条件不能相互印证保障类别。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1、2项问题,在县局组织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对档案内容不全,缺项漏项,附件资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要求相关村社在近期内进行补充完善。
3.个别农村三四类低保户,因学,因病,因残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严重入不敷出,可因主要劳动力健康,落实公益性岗位、当护林员、事实残疾人没有残疾证等原因,未纳入农村一二类保障对象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存在低保应兜未兜风险,事实残疾应补未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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