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履职报告
2019年第四季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把团委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镇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采取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紧紧围绕党委扫黑除恶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未成年宣传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打击重点,以及如何识别“黑社会、恶势力、软暴力、保护伞、套路贷”等特征,并就举报方式作了说明。鼓励未成年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公民举报的有效黑恶势力线索将会在公安机关破案时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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