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竞争力,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建设,出台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的通知》,市检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努力为我市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以法治需求为引领,转变司法理念,将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融入社会。
1.上门走访广纳建言,增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针对性。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根据企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近两年,先后走访了云钛公司等40余家重点和规上企业,召开6场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及知识产权等企业关注热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主动回应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立足职能服务保障“两城”建设的六条措施》等制度,强调要严厉打击侵害民企犯罪活动,优先办理保护民企权益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民企涉罪案件,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各县区检察院也陆续出台相应制度,如东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优化东区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针对近两年连续发生的给我市康养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的多起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案件,对全市5个县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涉案原因及发展困境开展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情况分析报告》呈送市委。
2.建立内外部工作平台,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建合力。为搭建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检察服务的专门平台,市检察院成立了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各县区检察院分别在工业园区或企业设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检察官网、公众微信号为载体,开辟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申诉通道”;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窗口,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配套出台了法律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规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作,2019年8月,两级检察院邀请市县区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20余人等参加开放活动并座谈,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搭建外部协作平台,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二)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落实“保就业、稳企业”要求,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依法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疫情爆发后,市检察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从快办理妨碍疫情安全防范、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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