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做法经验汇报材料
团区委按照团省委“成长护航工程”、团市委权益工作具体要求,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举措,面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管护、牵手、回归、阳光、关爱等“五大行动”,成效显著,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形成了统一谋划、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构建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因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甚至已构成轻微违法犯罪,是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重点、难点。团区委通过强化保障机制、排查摸底、分析研判、联合公检法司及社会组织等专业化力量重点对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和心理矫正,促进其尽快转变思想、改正错误、向上向善,有效遏制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重视力度,强化保障机制
年初调整充实了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制定了《关于开展区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预青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预青工作提供了专员和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加强领导,完善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依托象山街道、正东路街道现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四牌楼街道的青少年服务站建成3家“青春加油站”,促进资金、人员、阵地“三落实”;区财政每年拨付6万元预青工作经费,其中两万五千元专门用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
(二)、做好排查摸底,掌握动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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