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1+4”工作体系 大力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构建“1+4”工作体系大力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肥城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构建起“1+4”工作体系,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的水平。“1”即“一个创建”: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市;“4”即“四个机制”:保障平等的规则制定机制、宽严相济的行政执法机制、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机制、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机制。
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以“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为抓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推行“店小二”式服务,严禁违法设置审批、证明等事项,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推进各类服务“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事成本。各级政府带头做到守法诚信,认真履行政府合同和政策承诺。狠抓“关键少数”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培养,建立《行政诉讼败诉责任倒查办法》倒逼部门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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