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不负韶华梦为马,匠者仁心放光华
——记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人物档案:
黄庆华,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从事审判工作22年,现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卫士、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拼命三郎”心中有尺度
长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黄庆华主动承担了庭里的大部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工作日经常加班到深夜,周末也总能在办公室看到他的身影,同事戏称他为“拼命三郎”。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是黄庆华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他常对庭里的年轻干警说,我们要把每一个案件都看作是‘大’案,要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件案件。因为司法案件中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灵山县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而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审理工作难度要比一般案件大得多。黄庆华不惧难、不避难,主动作为,带头把这块“硬骨头”啃了下来。
在主办灵山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即陈某权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为了能及时、高效地审结该案,他每天加班加点阅卷,到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提审,认真审查证据材料,主动联系辩护人听取意见,整理简洁明了的庭审提纲……可谓是做足了庭前功课。在庭审过程中他坚持以公正之心,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他多次召集合议庭进行合议,加班加点撰写出了共23页13154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及时完成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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