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总书记记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3、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贫困村。按照省确定的15个贫困村,从2014年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15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2020年基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2014年底,全县有贫困人口14326人。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2019-2020年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
二是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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