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厦门大学培训学习心得
厦门大学校园依山滨海,风光秀丽,秀色可餐,校舍散落云雾之中,若蓬莱仙境;海塘堤岸,红花绿影,仿佛珍珠翡翠,镶嵌于鹭岛之西,已成公认的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由著名的爱国华侨陈嘉庚在1921年创办,与党同龄,这也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同时,这所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厦大的师生脸上洋溢的是自豪和骄傲。学校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来自于《易经》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和《大学》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自强不息”指自觉地积极向上、奋发图强、永不懈怠。“止于至善”指通过不懈的努力,以臻尽善尽美而后才停止,也就是说不达到十分完美的境界绝不停止自己的努力。这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我想,这也是这所大学融入于血液的品格和追求。
2019年6月13日至21日,我有幸参加了法院法官到厦门大学进行综合能力提升的培训班,在这所历史悠久的校园里度过了一段短暂急促的时光,汲取教授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取得的最新成果,涉及法学、司法改革、政府改革、当下国内国际政治时事、新时代新趋势及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动态及应对方式等,内容新鲜多样,有广度更有深度,厦大教授们的倾囊相授,让我极大地开阔了视野,给了我身心巨大的震撼。同时让我享受了一顿内容丰富的精神大餐,让我长久以来干涸的心田缓缓注入了一股干净清新的琼浆玉液,自己的综合能力、素质,特别是思想境界得到了空前的提升。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学者、中国外国法治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常务理事徐国栋讲授了《民事错判评析》。徐教授讲述了“欠缺主观诚信理论对于婚姻法的适用造成的错判”“当代各国立法中对于无效和可撤销婚姻中的诚信方的保护”“诚信小三与恶性小三的不同待遇”“欠缺民事死亡概念造成的错判”“僧人借贷案”“公民与外国人的能力差别”“严格财宝与非严格财宝”等新奇案例及观点,并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及立法建议,让人耳目一新,惊叹法学领域的浩瀚。顿感自己渺小得如井底之蛙、夜晚萤虫。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刘学敏讲授《新刑诉讼法的精神与实施中的问题》。曾在法院工作过的刘教授深刻阐述了辩护权的发展与扩大、证明标准的细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法律实务问题,提升了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分析认定证据的能力,对今后的审判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及指引,让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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