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专题教育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人民法官行使着国家司法权,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是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基于上述认识,现就基层人民法官如何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这一问题,谈以下几点见解。
一、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必须秉性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秉性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是人民法官的生命线,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点,必须把秉行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司法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政治本色,作为格守职责的首要政治品质,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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