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个人总结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严格履行《201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抓基础,强重安全,强监督,全县卫生系统综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巩固“两个基础”,构建稳固的综治工作框架
一是巩固制度基础,全面加强和落实综治工作责任。我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框架,实施“一把手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领导,相关科室及局直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表办叧収的综治领导网络,并设有兼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落实和督促,并多次党政联席会主题讨论研究综治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各项实施方案及配套的规章制度,以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落实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医疗单位签订综合目标责任书,将综治目标细化、量化、标准化,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进一步将任务分解到科室与个人,实现事事有落实、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在卫生系统中搭建了一个稳固的综治管理网络构架,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巩固群众基础,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制和稳定意识。牢固树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卫生计生工作宗旨,不断加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法制观念,坚定服务信念,增强原则性,保证工作“靠得住”、执法“有水平”、服务“见成效”,以满意的服务拉近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通过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教育,促使广大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尤其是卫生执法人员更加牢固的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特别是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管理,严格执法,自觉规范行为,正确、文明、廉洁执法,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同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受追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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