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市级)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梳理的民政领域问题清单和省民政厅《全省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检查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各县(市、区)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漏保”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或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救助工作中的“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简单化问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梳理和规范完善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存在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如采取“子女有机动车的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在县城买房的一律不能吃低保”等各种排除性指标开展低保集中调整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确保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一致,坚决制止低保人数持续下滑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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