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自我挂职鉴定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xx年1月13日结束。现就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挂职之日起至xx年1月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由各市县团委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由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的《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县级团委召开会议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鉴署意见。
五、其他事项
(未完,全文共1077字,当前显示3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