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3篇
【篇一】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一、加强纪律教育
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应充分认识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工作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佳绩”重要批示和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于2020年9月6日印发的《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以及我部办公厅于2020年7月17日印发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宣讲政策规定,强调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要求,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不准出现不良工作作风,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违反廉洁纪律,树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
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接受与执行公务有关的单位或私企老板安排的宴请、旅游等;严禁要求地方生态环境厅(局)安排个人休假活动;严禁组织拉关系、勾兑利益、搞小圈子的“朋友聚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等;严禁以婚丧喜庆名义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约束一言一行,做到清正廉洁过两节。
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不请示不批准不离京(埠)外出”;党员干部因私离京(埠)外出时,不得与地方党政干部联系接触;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在关心爱护挂职(借调)干部的同时,要提出同样严格的纪律要求。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发现问题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厉批评,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篇二】
各部室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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