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篇一】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节点也是考点,中秋、国庆两节临近,这是作风建设又一场重要“考试”。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防止“四风”回潮反弹或以更隐蔽、打折扣、搞变通的方式出现,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肃党规党纪。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规党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克服侥幸心理。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要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坚决抵制不良习俗,匡正节日风气,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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