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黄金周长假即将来临,金秋时节游客盈门,也是湿地打好旅游营收翻身仗的大好时机,为做好节前、节间湿地全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护航湿地旅游经营,现结合湿地实际,就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如下:
一、节前请公司、宾馆专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工作以及各项上级部门要求的安全生产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分别自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既定安全生产网格化分工,分区域(可参照**年度“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线路)由公司、宾馆领导带队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全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落实整改。
二、请湿地办各科室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行动起来,联系对口职能部门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中秋”、“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报请分管领导组织业务线上的安全生产高风险岗位、部位进行抽查和暗访,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处,督促消除一处,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年度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拟定于**年9月下旬在费家塘会议室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议,由湿地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主持,监督检查科与各驻湿地职能部门参加,会后组织一次节前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各职能部门要依照行政职能以及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分工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若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置。
四、“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景区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隐患情况;景区各商业餐饮网点、员工食堂瓶装燃气使用情况;景区人员密集场所、饭店旅舍、茶楼、餐饮等区域的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气、用火、电气线路、易燃物品堆放及消防通道占用情况;景区各码头、候车点、桥梁、空置物业安全情况;景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布点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景区道路交通、岸堤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
五、节日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各领域要通力协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责任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如实地上报。节后请公司、宾馆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湿地办。
【篇二】
中秋和国庆临近,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将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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