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三篇
【篇一】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局安全稳定,根据市“两办”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节日安全教育。当前正处于政治敏感期,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认真召集所属人员开展节日安全教育,明确安全内容,落实安全责任,强调安全纪律,加强督查提醒,增强干部职工节日期间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两节”前,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内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无法自行整改的,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局领导报告并制定防控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三要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两节”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尽职,并保持通信畅通,带班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值班期间要对本单位责任区认真巡查,发现情况要迅即处置,并及时报告。
四要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一是落实防火措施。节日期间,各单位严禁动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在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办公区内乱扔烟头、焚烧杂物,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超负荷用电。二是落实防盗措施。办公区重要部位要加贴封条,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入柜上锁。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做到关机、断电、关窗、锁门。放假期间,不要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遇可疑人员要跟进盘查。三是落实防事故措施。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人员离开镇江必须按规定请假;要加强应急用车管理,节日期间尽量少派车(特别是长途车),严禁酒后开车或开疲劳车、故障车、英雄车、堵气车,不用的公务应急车辆要集中停放在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场。
【篇二】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年9月9日,**水泥(岩山)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近期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近期受高温、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同时“两节”即将来临,人流、车流、物流加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一要针对今年下半年连续发生的几期亡人事件事故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举一反三,力争根治同类隐患;二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三要进一步将安全生产工作的把关关口前移到一线,从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点开始把控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的重心下移到一线,深入现场、深入基层,结合中秋、国庆期间的生产特点,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措施加码,力度加强,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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