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处置及分批排放申报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
受理金山区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处置计划审核,核发处置证。
所需资格、条件
1、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的回填处置场所;
2、渣土处置工地(场所)采取和落实防污染措施;
3、运输车辆符合渣土密闭化运输要求。
办事流程
1、申报;
2、受理;
3、审核;
4、核发处置证;
5、缴纳处置费。
办事所需申报材料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排放处置计划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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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