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核心30个问题
第一问。延长休假是强制的吗。企业未遵循是否违法。
第二问。本次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的,能否按加班处理。
第三问。本次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的,能否按加班处理。
第四问。延长的休假可以用带薪年休假进行抵充吗。
第五问。延长的休假工资如何支付。
第六问。公司通知员工提前返岗,员工拒绝可否作违纪处理。
第七问。综合工时制下如何计算2020年1月的出勤时间。
第八问。2020年多放假,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月计薪天数是否应调整。
第九问。对于节前已经安排1月31日以后为其他假期的企业,是否应允许变更。
第十问:肺炎事件定性
第十一问。企业基于安全考虑,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或者接受隔离措施吗。
第十二问。企业愿意支付全薪的情况之下,能否要求员工在家办公。
第十三问。员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复工,或者用人单位为了安全考虑拒绝部分员工返岗复工该怎么处理。
第十四问。员工结束隔离措施之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休养期间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第十五问。员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能否做旷工处理。
第十六问。在肺炎疫情防控的背景之下,企业是否可以先行安排员工休假,以后另行进行补班是否可以。
第十七问。如果在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如何处理。
第十八问。企业怀疑员工有传染病,应该怎么应对。
第十九问。企业需要完成生产任务,会存在超时加班的风险吗。
第二十问。员工以担心传染病,不愿意出差如何处理。
第二十一问:隔离与医疗期不同
第二十二问。在确认非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之后属于医疗期,期间发放医疗期病假工资。
第二十三问。因受疫情影响全面停工停产的该如何处理。
第二十四问。企业停工后的工资怎么支付。
第二十六问:治疗期间治疗费用
第二十七问:疫区正常工作感染肺炎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第二十八问。员工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应对。
第二十九问。如果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第三十问: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能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或仲裁机构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应如何处理
第三十一问。春节结束后用人单位如何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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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延长休假是强制的吗。企业未遵循是否违法。
答。本次延长春节假期是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无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应参照执行。
第二问。延长休假是强制的吗。企业未遵循是否违法。
答:本次延长的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因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另外,本次延长的假期同样不属于周休息日,因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综合上述规定,本次延长假期系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假期。
第三问。本次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的,能否按加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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