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根据中省《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镇、各街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节日期间交通运输、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镇、各街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严格“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车辆管理,重点检查“八不出站”、“五不两确保”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国省干线、农村道路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客运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公园、游乐场所等各类旅游、游乐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游乐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群众性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加强气象信息的预警发布工作,提前制定安全管控方案。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突出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车站、公园、医院、“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电梯、游乐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节前排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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