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三篇
【篇一】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安排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管控重点,深化安全监管措施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校车、防溺水、景区景点、特种设备、机械冶金、油气管线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2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包保组要结合每周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包保集中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危化品道路运输: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煤矿山:对发现证照不齐、不按设计违规组织生产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烟花爆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旅游:严查旅游景区景点、古民居、旅游娱乐场所、旅行社、宾旅馆等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状况。道路交通和客运安全。突出源头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可控。同时,要强化纺织服装、特种设备、校园校车、机械电子、木竹加工、供水供电、农副产品、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追究,严肃安全执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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