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园林局环卫汇报材料
一、我单位的主要职责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按市容环境卫生标准行使行政审批、审核权;负责城区内主要干道及公园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及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有偿服务(包括清扫、清运、消纳处理);负责城区内公厕的粪便清掏、修建和日常保洁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制度,并监督、检查;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指导督促和检查城市绿化工作,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对临街的洗车业、夜市实行规范化管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处罚权和有偿收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区园林环卫相关规定、通告、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以环境卫生为突破口,整顿队伍,提高素质,理顺机制,健全制度,力促环卫上水平,绿化图发展”的指导思想,全局上下同心协力,苦干实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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