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三篇
【篇一】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乡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乡社会安全隐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检查组进一步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铁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民爆物品、食品药品加工销售、防雷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检查,大力打击“私炮、私油”,着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二、各村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乡各有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本村、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检查督查。
三、乡班子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工职责,负责督促各自分管及联系的部门(行业领域)、挂点村委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或困难,确保全乡“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隐定。
四、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涉及多部门或跨辖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推进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专项检查组、各村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指示指示精神和乡党委、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乡安全稳定。
【篇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新桥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
**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今年又逢建国**周年,国庆节前后,将迎来新中国成立**周年大庆一系列重要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6日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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