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解决“三农”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19年以来按照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县全面推进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但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入不敷出的问题很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转和多项事业的发展。
一、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运行状况
税费改革前,各乡镇财政主要由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三大块资金的收支情况:
1、预算内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行政事业部门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等。但目前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行政、事业部门(主要是中小学)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即典型的“吃饭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工商类税收等税收收入。
2、预算外资金。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政府部门的日常运转,即政府部门的办公用品、交通费用、招待费等。收入来源主要是收费。
3、自筹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建设、公共服务、教育支出及农村集体福利等。收入来源主要有乡镇内企业上交利润和管理费、乡统筹、各种集资收入及各种罚没款收入等。经调查我县33个乡镇税改前,收支情况都有少量缺口,缺口在10万元以下的有7个乡镇,10万元—50万元的有16个乡镇,50万元-100万元的有8个乡镇,100万元以上的有2个乡镇。现看一下税改前我县某乡镇的收支情况。财政收入总计:321万元。①上级补助收入170万元元(其中:税收返还49万元、体制定补47万元、追加专项74万元);②本级收入121万元(其中:国税收入21万元、地税收入81万元、罚没收入19万元);③集资收入约30万元。
2、财政支出总计为375万元,其中①机关支出182万元(人员工资60万元、公用经费122万元);②所属部门事业费支出43万元;③镇级五项统筹支出15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税费改革前,虽然乡镇财政资金有缺口,但由于可以暗中自由调剂“乡统筹”资金,而资金缺口又可以变相转嫁到农民身上,乡镇财政依然能基本维持日常运转,问题还不至于“显性化”。
二、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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