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做好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各单位:
一、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相关部门、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紧紧抓在手上,精细安排,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精心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要突出抓好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警部门要认真研判两节期间交通安全形势、事故规律特点和事故隐患风险,提前安排部署安全防范准备工作。要结合“百日行动”和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基层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细致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各项措施及隐患整改落地见效。
(三)要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旅游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做好分流和限流方案,严防出现拥挤踩踏事故。要强化旅游安全提示,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各类涉旅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特别是涉及重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备设施、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都要达到100%,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严禁带病运行。要加强生产企业安全巡检,发现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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