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科局、社区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4篇
01今年以来,xx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固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抢抓机遇,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不利因素带来的挑战,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富饶xx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xx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城乡贫困群众,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1.及时落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孤儿、精简退职人员等特困群体的提标提补。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7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4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325元;将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由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61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年提高到615元。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475提高到515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15元提高到445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由835元/人/月提高到915元。
2.全面落实民政对象资金发放工作。全失能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每人每月30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70元。到目前,已发1-6月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377.8565万元,保障人数30439人;已发1-6月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397.5654万元,保障人数103354人;已发1-6月特困供养资金674.397万元,保障人数2051人;已发1-6月份精简退职资金10.314万元,保障人数38人;已发1-6月份分散供养护理补贴资金71.328万元,保障人数1666人;已发1-6月份集中供养护理补贴资金66.534万元,保障人数385人;已发1-6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324.797万元,保障人数48246人;疫情期间农村建档立卡人员补助259.4万元,保障户数5438户;城镇建档立卡人员补助1.4万元,保障人数14人;已发22所农村敬老院院长会计1-6月工资97.812万元。
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20】
20号和《关于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的通知》民字【2020】
52号文件要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并综合考虑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教育等所需费用确定,分别按照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计算。分别补发了2019年1-12月份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标提补资金202.986万元,保障人数1611人;2020年1-6月份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标提补资金103.131万元,保障人数1637人。
(二)聚焦群众关切,补齐短板,加快养老服务建设
(未完,全文共13806字,当前显示12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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