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上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调查报告
农民群众上访行为不规范,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信访工作秩序,影响各级党政机关正常的办公环境,影响社会政治稳定。近几年,各级各部门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等信访法规,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从我们近期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农民上访行为不规范问题远远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笔者试图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调查分析,探索一些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一、农民上访行为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及成因
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对“多人反映共同意见”或“表达群体意愿的走访”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选派代表提出”或“反映”,最多“不得超过5人”。但有些农民偏不这么做,动辄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集体上访,或越过有管辖权和处理权的乡镇,来县、到市乃至更高层次上访。有的违反规定驾驶农用车辆载人结队上访;有的聚众冲击党政机关、拦截领导车辆、堵塞交通;有的在机关门前静坐、示牌、打横幅;有的不听疏导劝返,甚至辱骂、殴打接待人员,等等,均属于上访行为不规范之举。其主要成因有:
(一)农村干部“执政”行为不规范所至
1、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财务不公开,或民主程度不到位,公开不彻底,“犹抱琵琶半遮面”。农民反映说,“经常见俺村的干部小脸喝得透红,‘公开栏’始终看不到花钱具体内容”。由于群众心里有疑虑,认为村干部在“捣鬼”,从而聚众上访讨个明白。
(未完,全文共2186字,当前显示6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