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三篇
信息宣传报送制度篇一为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确保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导向正确、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发稿及时,全面展示我市文广新局事业发展的新成就、队伍建设的新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以及高效及时原则,全面报道全系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会议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宣传文广新局工作进展动态以及工作中采取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以及先进典型。
二、局办公室是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人员和局属单位都是信息员,应承担起信息员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方面的信息搜集、编写、报送工作。
三、我局已开设诸城文化网这一宣传平台,各机关干部按照自己所负责的栏目,定期编写更换信息内容,同时按上级要求向省市有关部门、有关网站报送。
四、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信息宣传稿件,凡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数据的,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方可对外报送;只涉及科室业务的,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须经局长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送。各局属单位对外信息宣传,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对于不按照程序私自报送信息造成与事实不符或其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落实信息宣传任务,局办公室每年初结合各单位、各科室实际下达信息宣传目标任务,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宣传工作报送和采用情况。
六、落实信息宣传奖励制度。凡被诸城文化网、《今日诸城》、潍坊市局信息平台、省级国家级行业刊物、新闻媒体及各网站采用的,根据被采用情况以资奖励。
七、加强考核奖励工作。对在局内《诸城文化网》上刊发信息一条记5分;在本市刊物、网站上刊发信息一条记10分,在潍坊市级刊物、网站上刊发一条信息记20分,在省刊物或网站上刊发信息一条记30分,在国家刊物或网站上刊发信息一条记50分。同一稿件以最高层次刊物刊发进行记分,不重复计算。
八、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宣传工作与年终总结评选挂钩,纳入综合考核,对年内信息总分排名靠后的,一般不得评为综合工作先进,机关科室负责人一般不能评为优秀格次。年终评优时设立信息宣传先进个人,对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安民镇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信息工作,推动宣传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镇信息工作归宣传办统一组织管理。宣传办综合协调指导全镇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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