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考察材料
为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市林业局组织全市各区县林业局、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泸州市赴云南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察团(以下简称考察团),于2007年5月31日至6月5日到云南省*市考察学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这次考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通过与*市林改办座谈交流,实地参观考察思茅区南河镇南岛河村等活动形式,考察团基本了解了*市林改的情况,学习到了许多先进经验,*市林改经验对我市林改工作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一、*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是傣、哈尼、拉祜等多民族地区,幅员面积45385平方公里(是我市幅员面积的3.7倍),林业用地313万公顷(相当于我市林业用地的6.2倍),占幅员面积的70%,集体林地占林地总面积68.1%;活立木蓄积2.25亿立方米,树种以思茅松、咖啡、橡胶等为主,森林覆盖率高达64.9%,是云南省的重点林区。2006年,该市国民生产总值124.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8亿元。林产工业以思茅松为主原料,生产胶合板、刨花板、木地板,已形成1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规模,其中景谷林业为上市公司。
(一)林改工作的主要思路
*市集体林改从2006年4月全面启动试点,2007年初全面铺开,共涉及所辖的9县1区103个乡(镇)999个行政村13478个组46万农户191万人口,涉及集体林地3033.8万亩,归纳其林改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先行主体改革,逐步完善配套改革”。
“先行试点,逐步推开”。2006年6月,林改试点在景谷县民乐镇翁孔村展开。市委、市政府在对试点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上四大家举办了林改研讨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庚即,召开全市林改工作动员大会,扩大试点工作,在21个乡(镇)中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同时,对全市进行宣传发动、现状调查、纠纷调查等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21个试点乡(镇)确权发证工作,占全市林改面积的20%;完成10.6万农户45.18万人口的主体改革任务,发放林权证10533户。
“先行主体改革”就是明晰产权改革。其步骤是围绕“机构建设、宣传培训、调查摸底、争议处理、制定方案、确权勘查、落实责任、县级自查、输机发证、建立档案”等工序进行。针对林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不同情况和具体问题,全市统一了操作办法。如:自留山按林业“三定”时期划定的稳定不变,核实四至界线进行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责任山在林业“三定”划定并已承包到户、权属清楚的原则上稳定不变。如原划定不合理,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2/3以上成员同意,按林业“三定”时的人口基数或现有合法人口基数,制定增减方案,重新划分。此外,对尚未承包到户,已租赁承包经营、生态公益林、“天保”工程集体林、流转集体林、自然保护区、国防林等不同类别都制定统一的林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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