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党务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2020党务工作考核细则范文1一、加分项目指标:在考评年度内获得以下荣誉称号或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
1.获得省部级综合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集团公司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
2.创新党建工作,成果显著,经验、模式被上级采纳或推广的,视情况加1分。
二、减分指标。发生以下问题,在党建工作整体考评中,予以扣分。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按处理类型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约谈的,每发生1次扣3分,上不封顶。
(2)领导班子成员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或因履职行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每发生1次扣5分;被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降级),每发生1次扣10分;被留党察看或留用察看,每发生1次扣15分;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每发生1次扣20分,上不封顶。(按单事件或人员计算次数,单一事件不重复计算行政和党纪处分;同时处以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
(3)分公司当年内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每新增加一件已发生案件的类似案件,扣2分,上不封顶。
(4)企业各级人员(含派遣制用工)因履职行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当地纪委党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判刑的(含缓刑),每发生一次扣20分,上不封顶。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严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3.发生集团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2020党务工作考核细则范文2一、考核原则
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二、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
2、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一)常规工作(55分)
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1分)
2、党费收缴。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5分)
3、党内统计。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5分)
4、党组织设置与管理。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上级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分)
5、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用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金完善帮扶机制到位。(1分)
6、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网络评论总数量应不少于6篇。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7、参加会议情况。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5分)
(二)重点工作(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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