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府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市)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火炬传递期间的维稳措施。
为确保*火炬传递期间的安全稳定,实现*会期间“争取不出小事,保证不出大事,杜绝出现丑事”的目标要求。我们对全系统人员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二是要从讲实效的角度,进一步细化措施。三是要从讲责任的角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全体人员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履行职责,全面加强了维稳各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稳控工作。
1、为确保*火炬传递期间的安全稳定,我们从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手续入手,要求各司法所对本辖区内的管理人员进一步仔细摸底,做到司法所和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司法局和司法所三统一,实现人员底数清,无漏管,无脱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按照平遥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立足于细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广泛动员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灭不稳定因素,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县*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古陶司法所在矛盾隐患排查中,了解到新南堡村毋某因煤化集团铁路专用线影响到果园内排水,致使其果园内房屋、林木受到损失,毋某欲跑上铁路专用线阻拦货车通行,司法所了解到情况后,在说服教育当事人的同时,积极与煤化集团取得联系,通过司法所反复与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3、在下发《关于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9日召开维稳专题工作会,对*火炬传递前的维稳工作再次作出安排:一是要求各司法所要在*火炬到来之前,要与两类重点人员通一次电话、见一次面、谈一次话。二是要求各司法所长在火炬传递之日,要坚守在各自岗位。对一些重点对象,必须采取特殊有效措施,死看硬守,强化稳控。三是实行领导包片制度,由副局长张殿平和主任科员刘德功分两组对各司法所维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要采取抽查的办法直接与这两类重点人员联系,了解各司法所工作是否到位,对工作不力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四是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司法所要在每天五点前向县司法局报告所辖范围的隐患摸排情况。五是制定下发了《北京*火炬接力传递平遥县司法局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预案》,与各司法所长签定了《北京*火炬接力传递平遥县司法局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之后,分管局长张殿平同志带领基层股人员,深入各个乡镇(社区)对稳控工作进行了严格督促检查,对有工作不到位的,当场指明,并要求限时改正,真正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6月25日*火炬在平遥传递时,司法助理员全部坚守在岗位,局机关、公证、律师全体人员在主要路口参与执勤,为*火炬在平遥成功传递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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