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廉政承诺书精选多篇
篇一:学校党委:
我向党委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以下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规定,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凡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独断专行。认真开展院(处)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私设小金库。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四、慎独、慎微、慎初。不贪、不占,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处处以身作则,事事做好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在本单位树立良好风气。
五、慎守生活圈、社交圈。自觉抵制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盈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自觉遵守中央纪委八条禁令和教育部党组对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规定。在干部选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申报评审、教职员工招聘、招生录取、招标采购、选派出国、评奖评优、住房和经济分配等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贵重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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