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优秀个人事迹材料
各位领导、
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区*村镇司法所所长*。下面,我把*村镇*营村法律服务室建设情况向大家介绍一下。
*营村位于*村镇的西南方向,距*村镇政府约10公里,该村有240户,800多口人,典型的以农业种植为主,在全镇23个村中属于中等村。今年初,*村镇党委政府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具体策划下,结合市、区两级新农村建设精神,决定在*营村开展法律服务室工作试点。法律服务室的建立使镇级法律服务团的职能在农村得以延伸,使法律服务的内容更贴近群众,更有针对性,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树起了一道法律服务保障的屏障。
法律服务室是在村设立,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专业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的法律服务机构。
一、法律服务室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法律服务室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办公地点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文化大院。人员由村专职人民调解员一名、律师一名、退休法官一名、司法助理员两名组成。日常工作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负责人,司法所负责组织、协调、管理。
(二)工作制度。为了规范法律服务室的运行,我们采取“三二一”项措施,即建立了三项制度,登记制度、统计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制定了两项职责,法律服务室工作职责和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明确了一则纪律,一套程序,法律服务室工作纪律和法律服务室工作程序。同时为了规范运作,我们把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等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以便于群众监督。在法律服务室内设立自由索取处,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在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需求箱,收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服务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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