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稽征所的事迹材料
20*年是“*”计划的最后一年,是衔接“*”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江西交通稽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所在省局、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交通稽征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征费中心,规范内业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征解“三费”2334.76万元,占年力争计划的130.87%,超力争计划550.76万元,是20*年实际征收1*9万元的2.2倍,创造了“三费”征收额两年翻番的佳绩。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规范管理”上作文章
多年的稽征实践证明,加强内业管理是具体落实征收政策和推动征费工作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坚持定章立制,以程序规范操作,注重人性化管理,推动各项稽征工作的协调发展。一是管好费源,促进征收。对微机内车辆实行严格的缴费登记,对民营运输企业及外商企业实行包缴的车辆进行严格审批,对滞纳金减免征车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规费“应免不征,应征不漏”。二是借力征费,以解决稽征人员力量单薄的问题。20*年,我们借助法院、地方交通的有效力量组成联合稽查队,不失时机地开展摩托车、农用车、“三无”车等专项治理活动。一年来,共查扣欠费车辆(含摩托车)2630余辆,追缴规费达113万元。三是实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实行违章处理“三权分离”制度,即执法权、处理权、放车权分离,确保处理违章车辆公正、透明、严格、公开,同时“首问责任制”、“效能告诫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勤制”等多项制度常抓不懈,做到了有章可循,责任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构建和谐稽征,在“细化服务”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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