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
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
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
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
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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