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文明号的事迹材料
国土资源所成立于1997年,原址小吏港,1999年迁址于平坦平安大道,目前所内人员三人,两名党员,平均年龄33岁,担负着全镇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担负着全镇8个行政村5850户农户经营、住宅及生活设施用地审核工作。土地收益任务12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任务0.4万元。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着“情系国土,奉献青春”这一主题,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全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各级一致肯定。**国土所自成立以来,曾被市政府先后评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土地执法模范乡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被县政府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被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
一、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全所人员素质,打造一支优秀的国土资源队伍。
为了更好地服务工作,我所一再要求工作人员注重学习,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开展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基础知识学习。通过各种学习,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都得到提高,也增强了为农服务的自觉性,改善了服务水平,而且个人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不仅所有工作人员获得了大专学历证书,还有兰珊同志通过了全国《土地估价师》、《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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