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公室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47岁,大学文化。1976年入伍,在部队曾先后担任过司令部管理员,被装助理员,中队指导员,财务股长,后勤处正营职副处长等职务,多立功受奖,曾被武警省总队评为财务、被装标兵;并通过自学考试,先后获得北大法学大专及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文凭。1997年从部队转业至中院,先后任主管会计,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进入中院工作以来,叶兆富同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和同事们评价他四个字:真、诚、平、淡,即“认真工作,诚恳待人,公平处事,淡泊名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忘我工作,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牢记宗旨,勤奋工作
叶兆富同志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以专家型、复合型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注重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中,叶兆富同志积极参加学习,认真记录笔记,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学习心得和党性分析材料。在学习中,他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报告以及胡锦涛同志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强化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到了学以致用,使先进性学习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他还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严肃执法意识,努力做一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
叶兆富同志在主管财务工作期间,不断的学习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指示,参与制定全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把财务关。始终以“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为自己工作的座右铭,谨慎细微,管理科学,使得全院自1997年以来办公、车辆、水电等各项费用逐年减少,为全院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保障了日常办公费用的正常运转,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赞扬。自担任办公室主任以来,叶兆富同志更是严于律己,高标准对待工作,使得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领导的好评。
二、爱岗敬业,任劳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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