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依法行政事迹材料
近年来,我们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县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民政局共荣获国家、省级荣誉称号30多项,有12个省、市600多个单位、1万多人次到我局参观学习。回顾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只要心中始终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奉献出炽诚的爱民之心,就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就没有干不成的事业。
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年11月,我调任*县民政局局长。当时我县的民政工作,只停留在对救灾款物的收收发发上,工作不规范,服务不主动,全市排名倒数第二位。我刚上任时,正好碰到一起“假红军”案。多年前,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把一位优抚对象错定为“红军”,**年被查出后取消了资格,他一纸诉状竟然把县民政局、省民政厅告上了法庭,要“恢复”其老红军待遇。后来,经过调查取证和依法审判,虽然民政局胜诉了,但是这件事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熟悉到我们的工作还急需改进和规范。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决定从政务公开入手,推行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治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塑造民政部门的新形象。推行依法行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我们在全局开展了“为什么要实行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大讨论,动员大家献计献策。我带领业务骨干到县司法局、县人大法工委求教,组织业务骨干搜集整理民政业务适用的法律法规,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细化分解了68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将其逐项分解到各股室,然后让各股室对照适用法规条文,理清自己的职责,规范了45项业务工作。同时,将各股室执法任务、适用法规条文、执法程序等资料汇集成册,出台了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执法文书。省同时,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每人都达到了熟知熟会的程度,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在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出台并认真落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细则”、“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听证制度”、“行政执法违法错案追究制度”以及“案件结案归档与备案制度”等50多项执法制度,逐步使各项民政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便于群众了解民政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我们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为民服务”活动,制定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实行全县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项业务负责人及治理职责公开,办事法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各项治理规定公开等“五个公开”,在县民政局大厅、各股室内制作悬挂大图版,使所有应该公开的内容都能让民政对象看得见。优抚、救灾、低保等股室根据各自业务将有关政策、享受待遇人员基本情况、标准等制版标注上墙,人人都可以观看、了解、询问。每一个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制作上岗证和标有个人执法内容简介的执法牌,外来群众一看就知道什么事找谁办,应该怎么办,办到什么程度。各乡镇民政所也实行了政务公开,县局为他们统一制作了政务公开图版,将有关政策、服务项目、优抚标准和救灾款物发放范围、标准、程序等具体标示出来,民政对象看了以后,心里一清二楚。这样不仅方便了群众办理民政业务,也便于群众监督民政工作。这些措施很快收到了成效。通过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大增强,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民政厅在我县召开了现场会,在全省推广我县依法行政的做法。国家民政部副部长李宝库亲临我局指导工作,并题词:依法行政,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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