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研究
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动“宜居宜游”
金张掖建设
【摘要】
对现代社会而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为主要也是最为重要的两种方式即诉讼与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而无论是我国的实践过程还是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均说明,构建一种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机制体系是社会整合与和谐的必由之路。从法院工作角度来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通过人民调解自治、行业自律协调、行政调处和司法审判的科学、有机结合,使司法调整和社会纠纷解决机制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法治化进程,为建设“宜居宜游”金张掖做出贡献。
【关键词】
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在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使得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方利益、处理各类矛盾的难度不断加大。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呈现增多和繁杂的发展趋势,单一的调解方式和传统的调解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变革的需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不畅,相关部门缺乏协调一致的有效工作机制,无法形成
工作合力,已经严重制约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发展。就此,我们对调解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得出结论:构建“多方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崇尚并综合运用三大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整合各种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妥善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一、调解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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