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队伍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18线公路拉萨至曲水大桥段改建工程(a合同段)
协作队伍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协作队伍(施工班组)(以下统称为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协作队伍考核评价工作,引导协作队伍进行有序竞争,切实履行职责,结合中交一公局国道318线拉曲段改建工程a合同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交一公局国道318线拉曲段改建工程(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协作队伍安全考核管理工作。第四条管理职责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张允海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工屈保忠担任,组员由安保部、工程部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对协作队伍进行安全考核评价时应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形成考核记录。
项目安保部是协作队伍安全考核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具体负责项目部对协作队伍进行安全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汇总、统计协作单位考核评价资料,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并定期向项目领导汇报考核评价情况,并对各工区协作队伍安全管理情况提出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18线公路拉萨至曲水大桥段改建工程(a合同段)
改进意见。
项目部对协作队伍安全考核评价工作要严肃、客观、全面、公正,接受公司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协作队伍安全考核评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标准及政策要求。第五条考核评价内容和方法
一、项目部每个月对协作队伍进行一次考核,时间定在每个月的下旬,
并于当月30日前将考核评价情况汇总报至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二、考核完毕后及时召开由项目部所属各工区协作队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反馈会议,对考核评价进行通报。
三、对协作队伍考核评价主要针对合作资源、合作质量、合作信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内容进行。(具体内容见附表《协作队伍安全考核评价表》)
1、人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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