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科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我叫***,男,45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一九八八年元月由部队转业分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担任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科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监所科长、职务犯罪预防科长等职务。近三年内,我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平顶山市先进个人一次、荣获汝州市先进党员、汝州市法治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在宣传党的法律法规,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省、市人民检察院业务主管部门的好评。我带领干警在电力系统、民政系统开展的预防调查工作,因为做法独特,成绩显著,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电力系统的预防工作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年来,我们先后开设警示教育课堂120场次,开展法律座谈会五十六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6000余册(页),使我市的在职工作人员近万人次分别接受法律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在发挥职能,作好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我的具体作法:
一、建立好预防网络单位,收集预防工作信息,推广预防工作经验。建立好预防网络单位,是汝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工作的一项任务。因此,我认真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长效预防机制》的指示精神,做好预防网络单位的建设工作。三年来,我院先后在市财政局、民政局、电业局、邮政局等二十六个单位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领导机构。并从中发现和收集好的预防工作信息加以推广。如:汝州市地方税务局在做“廉内助”,加强二道防线建设,签订“廉内助”目标责任书等工作经验典型而实用;汝州市邮政局对在职员工从观察上班人员的精神面貌及定期排查黄、赌、毒等做法真实而实际的积极举措,我及时发现、及时推广,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因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包括人民检察院在内全社会、大网络的工作。只要在市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以局部推全局,齐抓其管,才能把党的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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