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一、强化宣传教育,有效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1、根据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并对所学内容进行了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开展了“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坚持常年不定时和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随时提醒干部职工遵守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牢筑廉政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积极参与并组织开展了颂党情、歌党恩、跟党走的大型红歌唱响石门活动,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行南乡革命烈士纪念活动,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加强了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反腐防腐制度体系
1、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以任务分解为主线,着力构建了责任落实体系。今年,财政局党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责任分解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并分别与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机制,确保了责任落实不留死角。同时,认真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开承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责任考核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股室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使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责任追究到位。今年,局党委明确,对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除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完善内控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年初,通过自下而上、集思广益的办法,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在人事任免、基本建设等制度中新增廉政条款12条。并对所有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各股室,便于干部了解、掌握和执行。二是开展财权风险点搜索,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管理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了全方位“扫描”,排查出资金管理风险点32个。在充分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风险分解、规范运行、循环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对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银行账户审批和管理、印鉴和票据保管使用、会计核算和对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确保了财政资金和干部人身安全。同时,开展了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大轮岗,交流轮岗面达到70%。三是进一步完善决策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了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制度,对年度预算编制、人员选拔任用、专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集体研究、集中会审、集中批复,不搞暗箱操作,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公开。
三、加大了监察力度,确保了执行力的提高。
1、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开展干部廉洁理财情况的检查,围绕制度执行、资产分配、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和督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查处情况一要通报,二要严格与年终考评和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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