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作总结 -总结
(一)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保体系成为2008年社保工作的最大亮点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意见,我局把推进全民医疗保险作为2008年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社保局工作总结。在保障范围方面,制定并发布一系列配套办法,在巩固少儿医保的基础上,将户籍非从业居民、在内地没有参保的随迁老人、残疾人、离休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等特殊人群纳入医疗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并大力推进全民医保扩面工作。在保障水平方面,在对原各项医保政策整合完善的基础上,于3月发布实施《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调整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层次,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了政府补贴制度,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险从城镇职工医保向全民医保、从治疗疾病向健康保健迈进。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全民医保基本框架,构建了城镇职工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及大病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至12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1.3万人,列全国大中城市榜首。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被深圳市发改局评为改革创新一等奖。中央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在新医改系列宣传中对此做了专题报道,这是全国唯一以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障为专题的报道。
(二)全面落实民生净福利指标,各项社会保险指标出现历史性突破
2008年我市社会保险多项指标出现历史性突破,10月份各险种参保人数均达到高峰。但10月后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工伤、医疗和养老参保人数有了不同程度的回落。至12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1.67万,同比增长9.7%;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32万,同比增长44.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5.12万,同比增长14.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8万人,同比增长2.1%;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1.31万,同比增长10.2%,(其中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8.44万人,同比增长4.2%;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1.15万人,同比增长14.5%;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参保51.71万人)。
全年各项社保基金收入283.62亿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2.7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6.8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3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4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7亿元,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亿元,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0亿元,地方补充医疗基金收入4.20亿元,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8亿元,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85亿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1.37亿元。使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此外,全年还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98亿元。
(三)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参保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至12月底,我市各项社保基金待遇支出总额为92.7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58.07亿元(含退转保19.02亿元、105.74万人),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9.76亿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99亿元,失业保险待遇支出8702.1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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