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实现的成败。
这次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一、涉黑涉恶案件定义是什么,以及外在表现特征1、什么是涉黑涉恶案件
涉黑涉恶案件是指犯罪分子在十二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触及的罪名为7+12类案件。十二黑是指:黑旅游、黑场所、黑建筑、黑物业、黑保安、黑物流、黑中介、黑贷款、黑传销、黑开采、黑出租、黑窝点。涉及的7+12类罪名是: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涉黑案件的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涉恶案件的特征
(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三)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
4、黑恶势力的外在表现(共29条)
(一)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二)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三)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四)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五)控制土方、砂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六)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七)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八)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九)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十)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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