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做法与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部综合性的全面保护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律,重在保障就是这部法律的主要宗旨,各级妇女组织作为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妇女组织的基本职责。多年来,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履行职能,加大了妇女维权的力度,建立和健全各级妇女维权组织机构,在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改革全过程中,积极参与、代表和监督,切实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原创:对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对创造性开展好农村妇女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为了切实推进农村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我们抓住妇女群众信访中带有共性的问题,积极协调,扎实工作,促使有关问题得到解决,促进妇女整体维权能力的提高。
近年来,妇女组织积极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一、切实加强私企女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机制的转换,广大农村妇女已不再单一种地,而是选择进厂做工,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因而私企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成为妇女维权的重点。为此,妇联组织积极同劳动部门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格单位的创建工作,并重点推动有关企业开展了多种险种的参保工作,努力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即使女职工发生意外事故后,企业和家庭也能不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2001年天林制衣厂一名清洁工宋监琴因搞卫生,不慎从三楼坠落至二楼,造成颅底骨折、脊椎断裂,前后实行了三次手术。事后妇联组织从伤者的实际困难出发,积极汇同劳动所、司法所与天林厂法人代表进行了商谈,通过多轮的协商除劳动保险部门支付医疗费用6.6万元,伤残救助金17094元,每月抚恤金693.60元,护理费326.40元之外,厂方为其支付生活费等各项费用,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17.75万元,从而平息了伤者家属带着伤者冲击天林制衣厂、聚众闹事等事态的发展。同样对企业未投保的外地女工,妇联组织积极参与工伤赔偿补助的协调工作。2004年欣鑫纬编有限公司外地女工李红,因在车间拉毛机上操作不慎被卷入机内,造成左手四指断,左手受伤,为此,妇联组织汇同劳动部门出面协调,使女工李红获得厂方赔偿医疗补助金和伤残金10.1万元。2004年4月凯福尔染整有限公司外地女工许寒英因在烘干烘布时不幸造成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伤残,妇联组织汇同劳动部门为许寒英争取了厂方7000元赔偿金。由于妇联组织的积极参与,从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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