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促进农产品、旅游产品、劳务服务等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促进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对接大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以贫困村为重点、覆盖全市xxx个贫困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1.开展直供食堂活动。组织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市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市国资委组织发动监管国有企业,市教育局组织市内各学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医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积极引导市内金融机构等参加直供直销活动,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各单位每年认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数量不低于年消费农产品总量的xx%。〔牵头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2.开展定向采购活动。市总工会牵头组织指导,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村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本单位职工福利支出总额的xx%。(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3.开展优先选购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优先雇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到贫困村旅游。〔牵头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1.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促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经济能人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支持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经济能人对贫困家庭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包装、检测、商标注册等,通过企业自身及经济能人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保值增值;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民营企业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定点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或推销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倡导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原产地,订销贫困群众农产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团市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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