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文化旅游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辖、属地创建、行业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快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示精神,从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抓起,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抓起,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文化旅游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人员和各下属单位、文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
(一)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三零"创建,承担"三零"创建日常工作工作。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综治工作。
(二)公共服务科。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艺协会团体开展"三零"创建工作,负责落实全县文艺创作、文化惠民演出、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的意识形态责任制。
(三)旅游文化科。负责指导非遗场馆开展"三零"创建工作,负责落实全市非遗展览、展示、演出等活动的意识形态责任制。
(四)资源开发科。指导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八路军文化园、太行少年军校等景区景点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及旅游项目单位开展"三零"创建工作。
(五)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旅行社、网吧、ktv、演艺场所开展"三零"创建工作。
三、开展范围
"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要覆盖到全县所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文化馆(站)、景区景点、旅行社、网吧、ktv、演艺场所等企业、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开展"三零"创建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三零"创建工作,并配合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做好"三零"创建工作,对职责涉及到的行业承担行业指导、管理责任。
四、工作目标
(未完,全文共4737字,当前显示12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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