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焦第一职责开展日常监督的调研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就如何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进行了调研。
实践成效
优化监督结构,厘清监督尺度,增强监督凝聚力。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职责、对象、内容和方式的重大调整,在加强审查调查专业化的同时,着力强化监督力量优化组合。进一步明确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纪监督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的职责定位和各自分工。成立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协同监督的体系。建立派驻机构协作组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划分为若干协作组,由相关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执纪监督室负责联系,领导调动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赋予执纪监督室初核权,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发生的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初步核实,对作风类、责任追究类案件初核后,需要立案的,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后开展调查。
健全监督机制,贯通监督维度,增强监督协同力。明确执纪监督室的职责权限、方式手段、工作机制,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实现突破。对日常监督的工作原则、监督对象、监督内容进行界定,规定执纪监督室可以采取列席会议、谈话函询、专项检查、协助巡察、以案促改等十二种日常监督方式,对执纪监督工作可使用的手段、权限及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衔接机制。理清执纪监督室和派驻机构的监督重点和手段措施,执纪监督室通过牵头主办、分办督办、提级办理、交叉检查等方式,形成机关、派驻机构监督“一体运行”;研究制定《纪委监委巡察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执纪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把协助巡察、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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