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意见(县)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就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突出“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围绕“深化法制宣传,创新法律服务,提升维稳职能”的实践载体,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进取,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践中,切实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富裕*、和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根据指导思想,坚持把解放思想、强化实践、发扬民主、领导示范、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重点查找和解决在思想认识、大局观念、发展方向、科学决策、关注民生、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
1、思想认识有新提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解决思想上满足现状、固步自封、贪图安逸、怕担风险、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执行力不强、发展信心不足、精神状态不振、工作激情不高等问题。充分认识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心迎挑战,牢固树立抢得先机就是本事的理念,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只争朝夕,迎难而上,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2、科学发展能力有新提升。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加强学习,积极实践,着力提高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把握规律、指导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和实践者。
3、各项工作有新发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深化法制宣传,创新法律服务,提升维稳职能”为载体,全面规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不断拓展公证和法律服务领域,着力解决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医患、矿山企业纠纷等行业调委会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继续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努力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城乡一体发展,推进富裕和谐*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创新体制机制有新突破。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认真开展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结合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制定法律服务业诚信执业守则、社区矫正工作指南、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流程和质量时效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环境,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到8月基本结束。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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