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纪委书记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
一、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一)坚决履行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时刻保持警惕,管好自己及身边人。自觉抵制四风,带头改进作风,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自己必先做到,要求其他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过硬的作风树立基层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二)个人及家庭有关情况
妻子张蓓在蒲城县委宣传部工作,女儿李张玉在东街小学读三年级。现居住于县尧山别院小区,面积约130平方米,家庭经济来源为两人工资性收入,年收入约11万元。2017年通过按揭方式在中央公馆小区,以27万元按揭购买了135平方米商品住房一套,房屋所有人为本人所有,家庭经济来源全部为工资性收入,无家属成员在企业兼职取酬或参与经商办企业;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无出入私人会所情况;不存在违规收送礼金、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事项的问题。
(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能够认真执行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时刻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公经费支出、人财物管理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规范运行,有章可循。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一)认真夯实监督责任,强化压力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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