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2020年综治工作计划书
1.总体要求
“十三五”期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围绕“改革、法治、反腐”,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促进我县实现“四个田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2.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审计职能的新定位、审计改革的新形势及审计监督的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与时俱进地抓好审计工作,努力推动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1)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顺应审计体制改革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审计工作面临新形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审计制度,强化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随着审计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审计制度的日益完善,审计部门要主动顺应新的形势和新变化,加强全方位的人才培养及力量储备,培养领军型、专家型的审计骨干,并利用垂直管理的优势加强审计机关上下联动,促进人才交流互动,取长补短。确保通过审计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促进县域政令畅通
把监督检查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始终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令畅通,发挥政策落实的“督查员”作用。
在审计中,围绕促进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在项目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不仅仅注重造价审计,更要加大对政府投资和承担偿债责任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
(3)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明确要求,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及规范性、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情况,推动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职责、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运用好审计的责令权、制止权、收缴权和建议权,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资金浪费。同时,围绕深化财政绩效理念,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加强对保障民生资金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牢牢把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根本目标,高度关注民生民利民享、社会事业发展、公共制度建设等情况,不断加强民生支出领域审计,尤其要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养老保险、城乡低保、扶贫、社会抚养费、教育、就业、保障性住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作为审计的重点,瞄准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主动跟进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中途截留、跑冒滴漏、侵占骗取等违纪违规行为。政府委托审计中,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审计,提升政府委托审计质量和水平,关注各项惠民政策是否落到实处,确保民生资金真正落实到老百姓身上,确保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保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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